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巡视公告 (2024-06-05)  ·常州市妇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 (2024-05-2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维权服务 > 在线咨询 > 内容
悬赏寻包案
发布日期:2024-09-14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基本案情:李某将装有面值80万元的汽车提货单的公文包遗忘在电影院,被王某拾得。李某在报纸上刊登寻包启事,声明“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王某于次日与李某取得联系,并在约定地点和时间交接钱物,但李某拒绝支付报酬。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王某15000元报酬。

案例解析:悬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类型多样,如寻找遗失物、寻找线索的悬赏广告,向社会作出监督承诺的悬赏广告,创意征集、有奖征文的悬赏广告等。因悬赏广告引发的纠纷经常见诸新闻报道,更时常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典型事件,容易引发社会对拾金不昧与诚实守信的道德讨论。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应当大力倡导,但诚实守信同样也是社会大众的行为准则。从这一角度出发,悬赏人应当信守承诺,在实现悬赏广告目的后,及时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同时也积极倡导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发扬优良传统,共同构建互帮互助的和谐社会。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499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