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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等离婚冷静期吗?
发布日期:2024-08-12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小妍与小林经人介绍恋爱一年后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刚结婚不久,小妍发现小林总喜欢熬夜打游戏,根本没有时间和自己交流,在发生几次激烈的争吵后,小林跟小妍承诺以后不再沉迷游戏,但是不久小妍发现小林又开始通宵打游戏,为此他们频繁吵架,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双方决定离婚,并于当天晚上,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事项,第二天双方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了两人的申请,但是告知双方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满30日后两人若还是决定离婚可来办理离婚登记。小妍与小林好奇离婚必须要等离婚冷静期吗?

专家点评: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只要针对财产、子女抚养,离婚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利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冷静期设置的初衷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对情绪化、冲动型的离婚,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日的冷静期加30日的办理期。在30日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机关撤回申请;如果没有在第一个30日撤回申请,需要在第二个30日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30日的冷静期重新计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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