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家事”这两个词,这头牵连家庭和孩子,那头关乎社会和谐发展。多年从事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的王东莉,面对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坚持用法律的理性、处事的智慧和女性的细腻,护航家庭幸福和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王东莉2011年考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13年起一直从事着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经她手审结的少年家事案件达1200余件,她用女性特有的细心,在案件审理中注重修复情感,疏导化解矛盾,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王东莉的办公室里,堆满了各类案件以及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奖杯,其中有一个奖杯上面写着:“世事洞明”。法官“世事洞明”的经验,往往能给当事人未来的生活,一个良好的开端。有一起离婚案,至今让王东莉记忆犹新。案件女当事人与男友同居时,只有17岁,结婚后育有一小孩,几年后由于双方矛盾激烈,女方起诉离婚。经过多次沟通与调解无效,王东莉对这起案件判决离婚,并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分割了共同财产。案件判决后,王东莉的工作应该说是结束了。但她还是不放心:女当事人只有25岁左右,能不能从这次婚姻里获得经验,今后幸福地生活?为此,王东莉又找到该当事人,跟她谈心,解析生活中的各类琐事。1年后,生活幸福的姑娘,给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另外,她承办的“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还被最高院选入了《全国12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
人性的丑恶,在法庭上,总是见得更多。失败的婚姻也不可避免带来伤害,尤其是对一些弱势群体。为将伤害与犯罪防患于未然,王东莉成了一个“斜杠青年”,是法官,也是老师、主持人、编剧、导演、演员……她走进学校、机关、社区、企业,通过开设讲座、编排情景剧、拍摄微电影、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进行普法,让更多人主动学法、懂法,并理性处事。王东莉说:“我希望自己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让伤害、意外和遗憾越来越少,对老人和孩子的付出比判决书上做得更多。”
近年来,王东莉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获评常州市最美巾帼人物。2月份,她走上了新的岗位——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法庭负责人,将用实际行动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