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三八红旗手(社会化)候选人的公示 (2025-01-26)  ·关于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巾帼文明岗候选 岗组的公示 (2024-12-30)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维权服务 > 在线咨询 > 内容
为父治病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23-08-02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钟先生和赵女士结婚已经10年了。前段时间,曾先生的父亲被诊断出了癌症,需要高额的住院治疗费用。他和妻子商量,要从夫妻共同财产当中,拿钱给父亲治病,但是妻子不同意。曾先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权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专家点评: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曾先生理应承担父亲治病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慈孝之心应该人皆有之,赵女士对此也应当给予尊重和理解。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