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酗酒,能变更抚养权吗?
案情简介:近日有来访者问:我与金某婚后生下儿子朵朵。原本一家三口十分幸福,可自从我升职后,工作内容多了,有时回家比较晚,金某便咄咄通人,不但翻我的衣服和包,还要查看我的手机。日子久了我难以忍受,就向他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最终我通过打官司离了婚。遗憾的是,由于金某有固定的房子,朵朵从出生开始就居住其中,而我在外租房居住,工作又比较忙,所以法院判决5岁的儿子跟随金某生活。离婚后,我几次探望孩子,都被金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本来我不想和他发生冲突,可原来的邻居偷偷给我打电话,说金某离婚后经常酗酒,喝醉了就骂孩子、半夜砸东西,朵朵的哭声让不少人心疼。我听后心都碎了,我目前虽然还没有房子,但收入不错,我父母也表示愿意帮我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变更抚养权?
专家点评:当初法院认为金某的条件更适宜抚养孩子,因此判决朵朵跟随父亲生活。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从你的描述来看,金某摔东西、酗酒等行为确实过激,如果朵朵继续与其共同生活,势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你可以以此为由,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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