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坛财政积极构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工作,切实保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区财政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保障困难儿童基本生活。2022年上半年,我区发放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资金135.59万元,惠及1145人次;发放孤儿救助资金33.30万元,惠及162人次。
坚持动态管理,提标困难儿童生活补贴。从2022年7月1日起,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5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43元;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1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94元;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6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6元;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淮由每人每月100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97元。
发挥自身职能,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我局作为金坛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利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和春节等时间节点,对困境儿童开展关心关爱、走访慰问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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