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将借款返还前夫怎么办?
案情简介:近日有来访者问:苗某是我和杨某某共同的朋友。后来我和杨某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约定两个女儿归我抚养,杨某某每月支付1万元抚养费。由于不想影响孩子,我们还共同居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对外也没有告知离婚的消息,但苗某是知情的。过了没多久,苗某找到我,称要做生意,向我借款30万元。考虑到朋友关系,我答应了,并在转账时备注为借款。随后,在微信上,苗某表示一年后归还。到了约定时间,苗某没有还钱,我向他催要,他却称已将30万元归还给杨某某。我质问他明知我们已离婚,为何将钱还给杨某某。苗某说,你们虽然离婚,还住在一起,他让杨某某转钱给我并无不妥。我坚持要他还线,他却让我向杨某某索要。我和前夫虽然住在一起,但平时交流不多,而因为要给孩子抚养费,我们之前确实存在转账行为,对此苗某也知情。请问:我应当向前夫还是向苗某索要?
专家点评:你与杨某某已办理了离婚登记,应当从法律上认定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苗某向你借钱,你在转账备注里写明借款,你们还在微信约定一年后归还。你们之间有借款的合意,借款合同成立,但与杨某某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借款到期后,苗某未经你同意,将30万元转账给杨某某,不能认定他已履行了返还借款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苗某负有还款责任。此外,如果因他未按时归还借款对你造成损失,你还可以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