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12月13日下午,青洋社区妇联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专题普法讲座,特邀请江苏尊法律师事务所王亮前来授课。讲座围绕《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篇的亮点新规,通过相关几个亮点的内容进行讲解:
一、离婚损害赔偿增加了兜底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如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可以充分保护了无过错配偶方的权利,也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离婚太冲动,三十天内可以撤回。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对待婚姻,谨慎行使权利,同时对保护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稳定也起到重要的缓冲作用。
三、疾病作为无效的事由被删除,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四、引导家庭文明建设。这条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家庭伦理道德的引导规范,有利于鼓励人们对于优良家风的培养和社会整体风气的提升。
五、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六、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相关内容的讲解,结合生活案例,为妇女群众普及实用性强的法律知识。
本次讲座有效普及了婚姻家庭篇相关知识,加深妇女们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切实增强妇女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对建设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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