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溧阳市财政部门获悉,根据《溧阳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溧阳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从2018年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2020年每生每年720元。
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
近三年,溧阳共安排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4021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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