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刘阿姨和老王以前是单位同事,退休后一直有来往。去年9月老王儿子的公司流动资金有点紧,他就开口向刘阿姨借了20万,说好一年后归还,年利率20%。现在借款期限到了,老王闭口不谈还钱的事,还躲着刘阿姨,也不接她的电话,刘阿姨着急了,向妇联维权中心求助该怎么办,她能拿回本金和利息么?
专家点评:目前,民间借贷发生的频率非常高,亲朋好友之间你来我往也属人之常情,但因为各种原因借钱到期还不上的还真不少。但是,无论有多困难借贷都必须讲究信誉,想方设法也要把钱还上。刘阿姨可以再和老王沟通催要一下,大家是朋友,如有可能双方商定一个还款计划;如果还是拒不还钱,刘阿姨可以拿着借条到管辖地法院,起诉老王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
刘阿姨和老王按约年利息是20万的20%,她通过诉讼能拿到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有了具体的标准。即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
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当前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也就是说法院最终判决刘阿姨的借款利息只能按15.4%计算。20%的年利率明显高出最高法院确定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超出15.4%的视为高利贷,法院不予保护。
刘阿姨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双方谈判破裂后,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归还20万元本金和不高于15.4%的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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