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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9-07-19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

赵先生和妻子结婚十几年,感情尚可,但婆媳关系一般。以前还能维持表面的平静,但上个月开始,母亲因心脏病发入院治疗,医生建议动手术,要十几万元治疗费用。家中经济一向由妻子在管理,存款也是她存的,这次赵先生问妻子要钱给母亲治病,妻子却说这病在家中养养吃药就行,去开刀是浪费钱,说什么也不肯拿钱出来。赵先生说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他的一半,但妻子却说夫妻共同财产她不同意动就不能动,除非离婚分割财产。这么多年夫妻,除了对待母亲的问题上有分岐以外,其他方面她做得都很好,赵先生也不想轻言离婚,该怎么办呢?

专家点评:

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在母亲没有能力承担医疗费的情况下,赵先生对母亲的赡养义不容辞。赵先生的母亲生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当尊重医生的建议,赵先生妻子提出让婆婆在家吃药休养,于情于理都不应认同。赵先生婚后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才能对大额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又坚持要求提取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份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不过,特殊情形下有例外。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就属于特殊情形之一。赵先生在与妻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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