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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申报省级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1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妇联,省妇女“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期,省妇联对网上申报的岗位建功先进典型,尤其是巾帼文明岗的申报进行了初审。对照《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各地申报材料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将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简单理解为荣誉申报。“巾帼文明岗”创建是城乡妇女广泛参与、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一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在申报过程中应体现明确的创建主体和创建过程。目前的情况是:

1.创建过程体现不充分。目前各岗组的申报材料普遍存在展现工作业绩多,呈现创建过程少、创岗痕迹不足的问题。申报主要事迹材料中应明确体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情况、岗组争创计划和创建标准、创岗过程健全的档案资料等。

2.岗组名称申报不规范。申报对象应是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专业市场、社区等以妇女为主体的一线集体(班、组、队、站、所)和岗位(岗、柜、店、台)。岗组名称应规范填报为创建岗组的最小单元。而现有申报材料中存在扩大申报表彰对象范围的现象,将创建岗组扩大到整个单位或某一机构,以某某学校、某某幼儿园整体申报,不符合巾帼文明岗创建要求。

二是申报岗组的申报材料关键指标缺失。本次巾帼文明岗采取网上申报模式,部分岗组未在线上申报的文字图片材料中明确体现创岗、申岗的基本条件。主要是:

1.岗组基本情况关键指标不明确。按照管理办法第7条要求,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创建“巾帼文明岗”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岗组基本情况中的人员数量、女性占比、领导成员中是否有女性等关键信息。部分岗组关键指标信息未填写,需补充详实。

2.是否符合申报省级岗组条件佐证不充分。根据规定申报上一级“巾帼文明岗”,应先获得下一级荣誉称号一年以上。部分岗组申报材料中,对获得何级别、何单位授予的荣誉填报模糊,对所获荣誉的佐证材料缺失。获得市级文明岗的应有工作现场悬挂牌子的图片或当年下发的文件作为佐证,需补充详实。

三是巾帼文明岗的命名遵从择优原则,部分岗组展示展现不充分。

1.岗组先进性呈现不足。省级巾帼文明岗要求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在主要事迹及相关材料中应体现出岗组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部分岗组事迹材料过于简略、或简单陈述本职工作,需进一步补充优化。

2.岗组台账资料呈现不足。巾帼文明岗创建要求在工作场所有明显创岗标识,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档案完备。部分岗组未上传台账材料,需以电子版或图片形式上传佐证。

鉴于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岗位建功先进典型的申报,切实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管理,请各地各部门对照管理办法进行梳理,严格把关,重新申报。对申报材料不全、岗位情况不明的岗组将予以一票否决。网上申报通道开放至1月底,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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