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12月4日下午,郑陆镇妇联联合司法所开展了以《宪法与学生自护》为主题的法律讲座,特邀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侯律师进行授课,郑陆中学3-6年的学校小记者及带队老师共30余人参加了讲座。
在讲座中,侯律师首先与小记者们共同宣读了宪法的宣誓誓词,带动了全场氛围,接着介绍了宪法日的由来及意义,通过问答的形式与学生们展开互动。侯律师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使学生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明确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
徒法不足以自行,镇妇联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增强学生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辖区内儿童真正做到将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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