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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合力推进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常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着力形成民政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三社互联,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队伍三方互通的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六社联动”工作新格局。

一是精准工作定位。为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市建立了由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民政局、市中院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常州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重大问题。由民政部门牵头,利用全市110、12319公共服务热线和12355未保热线,安排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处置困境(留守)儿童各项事务,实行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都建立了未保机构,配备1289名专兼职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员,社区、村原有“阳光驿站”也成为了未保之家,为留守儿童增添了一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阵地。

二是精准数据信息。根据《常州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几轮数据摸排、核查,全市现有困境未成年人1055人,留守儿童524人。为强化困境(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和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程度,提高社会化水平,市民政局向三家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借助专业力量,运用专业社工方法,采用电话访谈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困境(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学习情况,为他们建档立卡,建立困境儿童数据库,并进行困境等级分类评估,按评估等级划分保护等级,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保护。同时按规定每季度对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借助保护平台实时数据监测,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关爱保护一个不漏。

三是精准分类保障。社工组织根据分类评估的不同情况、不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生活困难的儿童及家庭按规定及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无力监护、监护能力不足和监护失当家庭定期进行家庭探访,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及家庭辅导活动;对无户籍儿童,协调当地公安及时依法按规登记户籍;向社会招募爱心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以讲座、展板、社区活动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相关知识宣传;开展各类亲子教育、生命教育、道德法律教育等专业化小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服务转介、心理危机干预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开展“四点半课堂”、“家长学校”等综合服务。

四是精准应对举措。为了让困境(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关爱保护,我市通过招投标,请专门的网络运行公司进行设计、开发了“常州市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平台”。该平台全面系统反映了全市困境(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数据库由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享,使各部门在受侵害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及时发现、报告和响应工作中职责明确,流转便捷,处置迅速。2016年10月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团市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快速救助机制的实施办法》,从政策上、体制上为监护缺失的困境(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提供政策保障,为他们快速、及时得到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开辟了特殊通道。

五是精准资源整合。为确保全市孤残儿童和困境(留守)儿童得到统一的救助保护和生活保障,我市整合了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并统一生活保障标准。自今年7月1 日起,我市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9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92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43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40元。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监护、监护人监护失当的困境儿童、重残、生病儿童、流浪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均可按政策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监督保护和社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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