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之前,三岁的小树跟我玩儿,他用手用力拍我的脸。我跟他说:“这样妈妈觉得很疼,而且觉得不被尊重,所以我不喜欢你打我的脸。”小树问我为什么。我用手轻轻拍他的脸,示意说:“如果妈妈打你的脸,你也会不高兴,也会疼,所以妈妈不会打你的脸。”小树又问为什么。我说:“因为妈妈爱你,所以妈妈不会打你。”小树眨着明亮的眼睛,似懂非懂。
说话的这一刻,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咨询室里,一位因为打孩子非常愧疚又无法控制自己的妈妈,跟我说的话:“我小时候经常挨打,我爸常跟我说,‘我打你是因为我爱你,我对你好我才打你,我怎么不打别人家的孩子啊!’”是的,“我打你是因为我爱你”,这句话多耳熟啊。类似的句型还有:“我骂你是因为我爱你,我打你是因为我在乎你,我把你关在家里是因为我爱你,因为我爱你,所以你必须听我的……”说这话的时候,那些打孩子,骂孩子,关着孩子的父母,其实也很难受。他们的内心同样能够感受到这些暴力的行为和语言带来的亲情撕裂和被损伤的痛苦。但这又是自己唯一会的,表达“爱”的方式。所以他们必须把这些行为合理化,才能够容许自己继续下去。
以爱之名,这些肉体伤害和精神暴力被披上美好的外衣。于是孩子接收到的同样是爱和暴力之间捆绑式的紧密链接。一直持续,直到成年,一直到孩子长大,爱上别人,生了孩子。暴力,依然是他们表达爱和诠释爱的重要手段。于是从小挨打长大的女孩会找到家暴的老公,因为这让她笃定这是对方的爱。而男孩会用暴力对待妻子和孩子,因为这是毫无疑问的爱的表达。同样的,成年后的孩子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不好好写作业的孩子和生病不想去医院的父母。
这让我想到,因为性侵而自杀的女作家林奕含,她在根据真实经历的小说里写道: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然后,她一次次试着去理解老师。试图把老师做的事合理化,虽然她的身体在表达相反的感受。因为老师的行为,在脑子里被“合理”了,所以这个行为持续了很久。因为身体和感受持续控诉这种“爱”的不合理,所以林奕含在事情过去九年,在已经有一个爱他的老公之后,自杀了。可以想象,这九年间,她真实的被凌辱的感受,和她头脑中“爱他就要接受他爱我的方式”这两个念头之间的战争,有多么惨烈。最终,身体的感受赢了,但是她的人生输了。
以爱之名,能够帮助我们在头脑上面合理化很多东西,但是身体和感受上的极度不一致,会使我们备受煎熬,损耗掉所有活着的力气。在另外一些时候,以爱之名的暴力,看起来一点都不“暴力”:“妈妈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妈妈脸上带着笑容说出的这句话,成为一条柔软的锁链,把孩子绑得死死的。小强是我工作坊上的一位爸爸,四十岁,体重一百五十公斤,已经有两个孩子。但是,“我一直都是我妈妈的孩子”,他说:“我考她喜欢的学校,学她挑选的专业,做她推荐的工作,在她的安排下生了孩子,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听话。每次和妈妈吵架,我就把气咽到肚子里。我越来越胖,我觉得身体里都是我的气和眼泪。我真的不想做一个‘乖孩子’了,但是好像没有选择。谁会不想得到妈妈的喜欢呢?”小强说完这句话,把他胖胖的拳头用力砸到墙上。有墙皮的粉末都飘了下来。
事实上,父母的打骂和要求,难道不是真的出于爱的动机吗?“你必须听我的”,到底是不是爱的方式呢?如何判断一个行为究竟是不是出于爱呢?我想,答案就在我今天对小树说的这句话里:“我爱你,所以我不会打你。”我爱你,所以我会对自己提出要求,而不是对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接纳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和你一起哭;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会为你做些什么;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会做些什么。我对你的爱是“因”,而我会为你做的事是“果”。它只跟我自己有关。但是另外一种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对你提出要求”。比如说:因为我爱你,所以你必须按照我说的做;因为我爱你,所以你必须不能按照你想的做;这时候,我对你的爱是“因”,而你应该为我做的事是“果”。它只跟你有关。这个时候爱变成了一种限制,一种绑架,一种使得你无法做你自己的理由。……
爱是一种美好的感受。盛名之下,它在成全着各种因果。爱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勒索的;爱是爱人的权利,不是被爱人的义务;爱是我想要为你做些什么,而不是你应该为我做些什么;爱是没有条件的滋养,不是达成目的的交换手段。
今天,当我跟小树说:“因为妈妈爱你,所以妈妈不会打你”的时候,我内心非常笃定的知道,小树长大,不会被持续的校园霸凌和暴力侵害,不会因为别人的那些“合理化”的语言,而忽略自己身体的感受。因为我会让他知道,真正的爱,是不会用来让他感到痛苦的。我爱你,是我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