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影响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主客观因素不断增加,导致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多发,尤其是家庭暴力、家庭纠纷、情感纠葛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审理家事案件“教育、修复、维护”的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引入社会干预保护机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天宁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特点和天宁区工作实际,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决定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并共同制定了常天法会【2016】2号。
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选聘七名妇联主席为家事调查员,是妇联搭建多元化家庭纠纷调解平台的一次积极尝试。 当前,家庭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个性化特点,原有的单一化调解模式存在联动不够、力量分散、调解思路老旧、效果欠佳等不足,妇联组织需要跟紧形势,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努力向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借力,积极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妇联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维权工作新机制。
家宁才能国安。让我们借助多方力量化解矛盾,努力修复受损的亲情,让更多力量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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