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2025年常州市“三新”领域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社工服务项目征集通知 (2025-02-15)  ·关于全国三八红旗手(社会化)候选人的公示 (2025-01-26)  ·关于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巾帼文明岗候选 岗组的公示 (2024-12-30)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基层信息速递 > 内容
溧阳:人身保护令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护身符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溧阳市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发出了人身保护令,获得保护令的是一名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

    据了解,保护令涉及的当事夫妻结婚已近30年,丈夫经常因琐事打骂妻子。2016年5月13日,丈夫再次因家庭琐事对妻子动手,导致妻子受伤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保护令,丈夫承认家暴行为,但是认为妻子也存在过错。

    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故依法向申请人出具了人身保护令,禁止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且告知申请人遭遇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同时告知申请人丈夫如果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和派出所送达了人身保护令。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