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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部门联合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6-12-13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源头维权,促进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共同推进我市反家暴工作的开展,12月12日-13日,市妇联、中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计委7部门联合举办全市《反家暴法》培训班。市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联络员、全市妇联、法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计等单位反家暴工作骨干290人参加了培训。市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明舜、市妇联主席周广菊、副主席储蕾、市委党校副校长严瑞忠、市司法局副局长高玉华出席开班动员,市妇联副主席储蕾主持开班动员。

 

     周广菊主席对培训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紧跟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参训人员要从各自的角度进一步领会反家庭暴力法的内涵和外延,充分认识这部法律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站在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权、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的角度,用心做好反家暴工作。二要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反家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反家暴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交流,努力形成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的整体效应,使维护妇女权益成为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动。三要注重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妇联的工作有效宣传出去,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推动妇女维权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让“反家暴”从条款走进生活。

    开班仪式后,李明舜教授作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解读与适用》讲课,从家庭价值的再认识与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法治与德治、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理与原则、家庭暴力的界定和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家庭暴力的预防、保护特殊群体的特殊措施、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主要职能、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妇联组织的职责、反家庭暴力法的意义等多个角度,深入浅出的为参训人员全面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内容。

 

    12日下午,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荣维毅教授为参训人员作了《性别平等与家庭暴力治理》的讲课。从性别及性别平等相关概念,性别平等视角认识家庭暴力、性别平等视角看多机构合作治理家庭暴力三个角度,详细阐述性别平等与家庭暴力的治理工作。

 

     此外,市妇联法律顾问单位江苏尊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公益律师张宇明从家暴的取证及维权角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吕捷从“反家暴司法实务”的角度、市妇联权益部汤丽娜从家暴危机干预实务的角度分别阐述了反家暴工作的相关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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