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下发的《关于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中,我市余美芳同志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居住在湖塘学府名门花苑的余美芳、刘伟家庭,一家7口,却有5个姓。据悉,自1975年起,余美芳的公公曹景飞先后无偿赡养5位无血缘关系的老人,并先后为3位外姓老人养老送终;2007年,余美芳夫妇在公公爱心影响下,接过赡养3位老人的接力棒。40年间,余美芳家庭两代人演绎着让人称颂的孝老故事。
同时,在省妇联下发的《关于表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中,周广菊、钱勤先、宗国英、王文红、李晓婷、陈月波、殷群、张娟、裴红蕾、杨云艳等10位同志被授予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常州市溧阳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规划财务科、常州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营销中心、常州市运输管理处行政服务窗口、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家单位被授予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
希望全市广大妇女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她们情系群众的崇高境界,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热心公益的高贵品德,在本职岗位上锐意进取、建功立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表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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