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日前,内蒙古妇女宋某直进妇联权益部,要求娘家人为她作主。宋某称,自己与来内蒙打工的天目湖镇男子王某未领结婚证俩人便同居在一起。两人都离过婚,都很珍惜对方,但在一年半前,在宋某生孩子的前一个星期,男方消失。所以宋某带着几个月的孩子来找男方,因为有各方面的困难,故求妇联出面帮忙。溧阳市妇联接手此案件后,联系了天目湖镇妇联,共同帮助其处理此事。
办理过程及结果
天目湖镇接到市妇联的电话,立刻打电话联系男方王某所在社区。经多方面调查研究,和女方宋某所说情况吻合。两级妇联找到双方当事人,找来证人,多方证实,女方的孩子确实是和王某所生,但是王某在接到我们的电话时再次失踪,无奈,天目湖镇妇联联系了王某的女儿王英,希望通过王某的女儿能说服其父亲解决问题。妇联干部针对孩子的抚养费,从对孩子成长的角度,多次沟通,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王英提出想见一下宋某,妇联干部看得出,王英对这个和自己相差近26岁的妹妹产生了感情,毕竟血浓于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英自愿一次性拿出10万作为孩子的抚养费,逢年过节王英也会寄些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孩子,宋某称男方和王英随时都可以看望孩子,经过调解,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思路和策略
针对这类牵涉到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的信访事件,妇联要及时介入,强化工作责任心,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多方调查取证,多措并举,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工作成效和启示
一是畅通妇女儿童信访通道,可跨县跨市跨省联合办案,为弱势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维权妇联干部业务能力,做到妇儿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选派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从事信访工作,及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三是健全维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工作联席制度,多部门要充分发挥维权网络各成员的职能作用,增强弱势妇儿维权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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