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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局民警黄强妻子李如花当选为全国“好警嫂”
发布日期:2015-10-1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公安局民警黄强妻子李如花当选为全国“好警嫂”

李如花家庭

    10月8日,以“一路有你:2015讲述警嫂”为主题的“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揭晓仪式在公安部机关报告厅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揭晓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会见好警嫂并与好警嫂夫妇合影留念。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红梅派出所副教导员、红梅西村社区民警黄强同志和妻子李如花参加活动,李如花当选为全国“好警嫂”。 

    今年4月30日以来,由公安部与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好警嫂”推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20位“好警嫂”候选人的感人事迹获得2亿余次网友点赞祝福,各类中文搜索引擎中“好警嫂”话题量达到210余万条。最终,李如花等全国120位候选人均获得此殊荣,全省仅3席。 
    李如花,女,1970年7月出生,自2006年黄强同志转业从警、踏上社区民警工作岗位后,17年的结婚生活使李如花体验到了“军嫂”到“警属”的酸甜苦辣,为了不让丈夫分心工作,李如花毅然辞去原先待遇丰厚的工作,选择工作时间相对固定的环卫工作。正是有了身后的坚强后盾,黄强同志得以全身心投入工作,荣登2014年“中国好人”榜,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当选为第二届“江苏最美警察”、首届“常州最美警察”。适应职业变换的李如花在新岗位同样成绩出色,2007至2014年连续8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10月被授予“常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十佳警属”提名奖,2015年被授予市公安局“十佳警属”称号。

    李如花——放弃近万月薪甘当环卫工

  李如花的丈夫黄强是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红梅派出所副教导员、红梅西村社区民警。黄强在常州市武警支队服役时,和李如花相识相恋结为伴侣。从军嫂到警嫂,李如花一直默默承受着独守空房的寂寞。
  2006年,黄强转业成为常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当时,李如花在常州市一家外贸服装企业当质检员,工作忙但待遇高,月薪近万元,是丈夫工资的两倍多。然而自从丈夫干起了刑警,为了办案经常出差,几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为了照顾儿子,为了这个家,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李如花毅然决定支持丈夫,辞掉了这份让人羡慕的工作。
  一个偶然的机会,常州市天宁区环卫公司招人,给出的工资不高,但刚好能把上班时间与照顾儿子的时间错开。于是,李如花选择了在外人看来并不体面的“苦差事”,成了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人。她心中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撑起这个家,让儿子每天能吃上可口的饭菜,每天能接送他上下学,能让丈夫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她不仅给丈夫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他的工作更是全力支持。
  2014年1月25日,黄强辖区的周绳组大爷摔伤,引发脑梗塞住进医院。95岁的大爷独居常州,无人照料,黄强每天早晚两次到医院照顾,但老人营养跟不上,他回家就跟妻子说了。李如花每天早上5点半就起床杀鱼杀鸡,变着花样为老人煲汤,让丈夫带给老人吃;有时回南京老家,也不忘从父亲的鱼塘中背回一大桶鱼做汤。从老人住院到去世的半年间,她为老人熬过100多顿汤,从未间断,今年大年三十她还和丈夫带着孩子到医院陪伴老人过年。
  默默支持着丈夫,李如花在环卫领域也闯出一片天。成为普通环卫工仅半年,她就当上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小东门路、延陵中路、和平北路等市区主干道180多名环卫工的管理。7年来,李如花带出一个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星级”的环卫工团队,所在管区连续获评市级文明示范路、巾帼标兵岗称号,其中和平北路获评江苏省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称号,她也被授予“常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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