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拨付2076万元,用于新建东升实验幼儿园。
二是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拨付资金220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添置和更新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
三是加大师资力量投入。安排专项资金450万元,用于保障新招聘公办幼儿教师人员经费。
四是提高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将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财政将拨付资助资金约445万元。
五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从2015年起,提高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从每生每年21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60元,财政将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约668万元。
六是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安排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常州市优质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扶持,激发民办幼儿园办学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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