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检察院对涉嫌聚众斗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潘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侦查人员等参与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宋某某、潘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的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随后,宋某某、潘某某诚恳地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了检讨,并保证今后再也不犯类似错误。辩护人、侦查人员也分别就案件办理、吴某某的表现和将来的教育等问题发表意见。最后,评议人员均表示综合考虑宋某某、潘某某的各方面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宋某某、潘某某附条件不诉处理。
参与听证的代表、委员们表示,召开听证会,不仅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促进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也加深了代表、委员、律师等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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