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常州市共有162575名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学校就读,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率100%,公办学校吸纳率达90.22%。近年来,我市努力以保障起点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千方百计解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政策、经费上给予全方位保障,明确以常住人口为依据,每1.1—2.1万人设一所幼儿园,每1.6—3.2万人设一所小学,每4.5—7.2万人设一所初中,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区建设规模适宜、布点合理、设施配置达到基本要求、资源利用率高的中小学、幼儿园。经费保障:仅2014年投资超过16亿元,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44个,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市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专门用于简易学校硬件改造、设备添置、师资培训等方面补助。
每年进行全市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形成动态监测机制。2007年,我市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总数为104383人,到2013年达162575人,平均每年以5.95%的速度递增。2014年,我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妇联全面开展并完成了全市3-16岁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全市3-16岁流动儿童总数约19万人,这项工作为新配建学校、提升吸纳能力提供了更准确数据,以后将每年进行该项工作,形成动态监测机制。
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化待遇坚持公办学校吸纳,2014清理取缔了全市所有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简易学校,对武进区的16所符合条件的简易学校(其他地区已停办简易学校),通过以奖代补、与公办学校结对、建立教育共同体、选派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等方式,切实保证办学质量。坚持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实行“五统一”:统一安全管理、统一课程设置、统一教材使用、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质量监控,同时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免学费、免教科书作业本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此外,在我市有学籍且读满一年初三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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