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10月14日常州电 和女友分手后,金某竟然对和自己住在一起的4岁亲生女儿实施猥亵。前不久,金某被武进法院判刑。为了不让悲剧不再重演,武进区检察院向申请人提出书面告知,并出庭支持撤销女孩生父监护人资格。10月10日,武进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据悉,该类案例在常州尚属首例。
禽兽父亲竟对4岁女儿猥亵
金某是河南人,今年42岁,多年来一直在常州打工。数年前,金某认识了重庆女子李某,两人同居生下朵朵(化名)。但是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朵朵到今年有4岁。
去年11月份,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并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女儿归父亲金某抚养。谁也没想到,从去年11月份至今年4月,金某多次对亲生女儿朵朵进行猥亵。
分手后,金某带着女儿单独租住在一起。离他们住地不远,朵朵的妈妈李某则带着自己和前夫生的女儿一起生活。金某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稳定。朵朵经常到妈妈那吃饭,有时候妈妈还给她洗完澡再送回到金某处。
案发前不久,朵朵和妈妈说下面痛。让妈妈大吃一惊的是,女儿下体红肿严重,还发了炎。一问,女儿说是爸爸弄的。愤怒不已的李某报了警。
武进区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查明,金某先后6次对朵朵实施猥亵,而且金某之前还对李某与前夫生的女儿实施过猥亵。8月26日,经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金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生母申请,法院判决撤销金某监护权
朵朵(化名)今年四岁,其父金某是河南人,数年前在常州打工时认识了小李,两人同居生下朵朵后由于感情破裂分了手。2014年两人分手时,签署了一份“分手协议”,女儿归父亲金某抚养,没想到,金某多次对女儿朵朵进行猥亵。
公诉人许榴琴介绍,金某的行为对女儿和李某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案发后还请了心理医生对母女俩进行了心理辅导。
根据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类性侵案件中,朵朵的其他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撤销金某监护人资格。如果未成年没有其他监护人,还可以由民政部门等牵头组织公益组织进行公益诉讼。
考虑到金某服刑后有可能继续实施犯罪,为不再让悲剧重演,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许榴琴向朵朵的生母李某作出了书面建议,并指导其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考虑到小李文化程度不高,该院还为小李申请了法律援助,由律师帮助小李进行递交申请、庭上举证等工作。“当时我们向李某一提出,她当场就同意起诉。”
10月8日上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许榴琴出庭参与了该申请案庭审,并当庭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支持李某要求撤销金某监护权的申请。10月10日,武进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小李的申请,撤销被申请人金某对朵朵的监护权。由于该案使用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因此判决立即生效。
另外,许榴琴还告诉记者,朵朵母亲打工收入较少,且还有一个大女儿需要抚养,符合武进检察院的救助政策,因此该院还启动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给朵朵母女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
“我们希望的就是孩子从阴影中走出来,现在孩子已经跟着妈妈回了,后面她们生活得好不好我们也会一直关注着。”许榴琴表示。
据悉,猥亵女儿被撤销监护权,这也是《意见》实施后常州首例该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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