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委托武进区妇联成功调解了一起可能引起重大社会矛盾的婚姻案件。
王某系江西人,1999年王某只身来到常州打工,后与李某相识并恋爱。2001年,王某与李某结婚并入赘到李某家生活,婚后双方感情较好,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了一个女儿。近年来,双方为了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李某向王某提出要离婚,王某感觉为家庭付出了全部,到头来还是要净身出户,心理极不平衡。2014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家打开煤气包,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最终在李某的呼救下,被邻居劝阻。为此李某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在诉讼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多次发短信威胁李某,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本院多次组织进行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较大而调解无效,考虑该案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而一判了之,很有可能使双方的矛盾更加恶化,并有可能导致惨案的发生,本案承办法官一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一边与区妇联联系,借助区妇联的力量,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并邀请市婚姻调解委员会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给予当事人以心理咨询和辅导。通过多方调解,最终王某和李某答应和平分手,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彻底化解家事纠纷。
法官后记: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婚姻家庭类的纠纷根因往往是情感纠结,心理失衡。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可以与妇联等社会组织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有助于婚姻家事纠纷的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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