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妇联与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构建司法、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工作机制。《意见》强调注重惩处和预防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确保被害人及时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加强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对经济困难者开展司法救助;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知识教育,开设未成年人性知识、性侵害预防教育课程,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深入社区开展家庭监护教育,重点对家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知识教育,构筑未成年人防范性侵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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