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巡视公告 (2024-06-05)  ·常州市妇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 (2024-05-2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实施 > 内容
真抓实干 务实创新 努力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
常州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4-06-3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常州市经济发展及妇女儿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常州综合实力迅速提升、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的三年。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350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46.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408.9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4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11%。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程中,60%以上属于民生和环境类。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保险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城乡绿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7.3%,荣获国家生态市、省人居环境城市称号;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现代化扎实推进,卫生惠民工程不断提升,所有这些都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十二五”以来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提升最快、妇女儿童受益最多的几年。三年来,我市共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政策30多项,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氛围日趋浓厚,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深入人心,规划实施主要部门合作日趋紧密,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制。

    二、实事推进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为履职的重要任务,将妇女儿童8件实事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格局。

    (一)妇女“两癌”查治救助行动

    出台政策文件。我市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支付渠道、目标人群、工作职责,妇女“两癌”检查与妇女病普查、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以及单位例行体检有效整合和衔接。实现了困难家庭妇女“两癌”筛查全面覆盖,建立了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长效机制。启动筛查项目。今年妇女“两癌”项目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制定了全年为20万名适龄妇女免费筛查“两癌”的目标任务。武进区 “两癌”筛查项目升格为国家级试点;金坛市成为省级项目试点地区,在全省首家成立“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百万基金”。全市7个辖市(区)全面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二)单亲特困母亲帮扶提升行动

    建立关爱政策体系。我市已为2000多位单亲贫困母亲建立了档案,出台了帮扶工作意见,逐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惠及单亲贫困母亲。实施心灵关爱工程。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单亲贫困家庭心灵关爱活动,通过家教沙龙、亲子团体互动等形式,满足她们情感与归属需求,提升家教水平和人际交往能力;通过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增强她们的自信心和生产自救能力。建立社会协同机制。我市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全市设置招募点1200多个,积极动员市民参加,借助社会多方力量,为单亲贫困家庭开展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提升行动

    规范管理运作。市和辖市100%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金坛市、溧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均已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定人定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了中心的正常运作。健全阵地体系。全市形成了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少年宫为龙头、基层妇女儿童之家为基础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服务体系。100%的镇挂牌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0%的村、社区建立了“妇女儿童之家”。 全市对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采取以奖代补政策,目前奖励累计达330余万元。丰富活动内涵。妇儿中心注重少年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将道德教育融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培训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重把握广大妇女的实际需求,提供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婚姻家庭建设、心理保健等多方位的服务,促进妇女素质全面提高。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促进行动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我市在全省首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该工作纳入“常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十大措施”考核指标,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女职工劳动保护进程不断推进。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市总工会举办职代会女代表培训班,提升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按照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34.91%,老三集团、正昌集团等一大批我市知名企业的女代表已达到40%,女职工代表在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援助行动

    不断提高政策保障水平。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出台指导扶助文件、完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创业专项补贴资金,为广大妇女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各部门大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市人社局送培训进校园,市妇联举办女大学生村官培训班,组织部和团市委实施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把村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免费培训女大学生超过2000名。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巾帼创业贷款”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优化组合,更好地扶持广大妇女特别是女大学生创业。“十二五”期间,我市已发放巾帼创业贷款6.8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为1.9亿元。加强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全市认定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211家,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大赛,对孵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广大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结成创业帮扶对子,积极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行动

    打造多元化的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维权网络,成立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妇联与民政局、农工办、法院联合出台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权等突出问题,明确了四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力度。

    (七)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支持行动

    女干部培养选拔以目标带动指标。我市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每年度通报辖市(区)培养选拔情况,并将该项工作情况作为辖市(区)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考评的依据。市、辖市(区)党政部门中配有女干部的部门比例分别达58 %和56.7%,均超过50%的省标;新发展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8.4%,镇(街道)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16.08%,远高于省35%和5%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抓住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大力推进女性进村“两委”。目前,我市1014个村(社区)委员会全部配有女委员,女委员配备率达100%,村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村(社区)书记、主任中正职女性的比例达15.97%。

    (八)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

    强化组织机制保障。我市成立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市区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承接联合国儿基会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项目试点,项目实施六年来,全市登记流动儿童达22万人,逐步建立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了流动儿童信息“共建共享”的功能,为各部门、各地区开展流动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源和基础保障,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指导信息和政策依据。加强综合管理服务。面向留守流动儿童,我市开展“护校安园”、“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假期安全自护关爱”、“女童健康自护关爱”、“蒲公英志愿服务”等五大行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机制。全市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90%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

    三、创新机制激发妇女儿童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长期以来,我市不仅把妇女儿童工作当成一个工作在推进,更是当做一项事业在发展。我们认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政府主导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专题汇报,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重点和难点。市妇儿工委每年召集2-3次妇女儿童工作专题研究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政府把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不可懈怠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完善机制是基础。我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了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大力度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的监测评估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创新。我市每年将《“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督查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将目标管理向纵向延伸,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儿工委(小组)逐级签订实施目标责任书。经费充足是保障。“十二五”以来,我市坚持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69.3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3.92亿元,完成交通建设投资99.26亿元,这些社会事业都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外,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市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2013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达到人均1.2元,各辖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较大,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十二五”以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但我们深知在“十二五”期末完成全部指标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女性在就业中还未能真正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相对薄弱,县处级女干部同比上升幅度不大,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大力指导下,做到目标再明确、机制再完善、重点再突出,在突破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工夫,整体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测评估力度,完善目标考核要求,力争年度妇女儿童发展重点目标排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位置,“十二五”期末,主要指标全面高质量达标。建设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全省领先,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妇儿工委组织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确保镇、村都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推进县市(区)、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示范地区实施“两纲”、“两规”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地区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项目。以实事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事关妇女儿童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儿童服务管理工作,让他们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抓住我市建设创新创业城的机遇,大力推进妇女就业创业,使广大女性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建设;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争取村“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有较大跃升;着力提升妇女健康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妇女“两癌”筛查任务;继续关注单亲母亲及其子女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