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对近三年离婚案件调研后发现,乡镇农村地区离婚纠纷上升趋势明显,2012 年该庭受理离婚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9 %;2013年受理182件,同比增长34%,离婚纠纷已占到该庭受理的各类民事纠纷的20%以上。农村地区家庭的和谐对于农村社会关系的稳固至关重要,离婚纠纷的增多正逐渐打破这一稳固关系,影响农村稳定。
一、乡村离婚案件的特点
一是调解和好的少。从近三年审结的离婚案件来看,调解和好或撤诉的案件不到15%,调解离婚的占到56%。从审理情况来看,诉讼到法院的离婚纠纷之前基本已经过亲友、人民调解组织等几轮调解,能够回旋的余地已很小。
二是公告离婚的多。近年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因一方当事人离家后下落不明而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增多,通过公告送达的比例增大,缺席判决案件占离婚案件的 25%。
三是闪婚闪离的多。此类案件与当前年轻人的恋爱观、心理不够成熟等有关。经抽样调查,这样的案件占全部的离婚案件总数的14%。
四是女性主动离婚的多。离婚纠纷女性当事人作为原告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大,此类情况约占离婚诉讼的 60%。
五是传统道德观念受到巨大冲击。互联网时代人们交往的路径越来越多,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多,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以婚外恋、网恋、一夜情等形式表现最为典型,并最终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
二、乡村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城镇化和科技化带来的社会身份的转变,视野的开阔,以及新事物和新理念的冲击,使乡村青年的生活观、价值观及婚姻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观念已不再成为约束他们婚姻的枷锁,而期待婚姻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满足和更好的发展平台。
二是缺乏婚前了解。这是乡村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乡村的婚姻多是亲戚朋友介绍认识,出于传统婚恋观的影响,只要相互没有反感,感觉还过得去,两人相识后不久就会结婚,造成婚前相处时间少,相互了解较浅。
三是夫妻不忠或婚外情。横山桥法庭所在的武进东部地区个私经济较为发达,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一部分乡村青年富起来,一部分人体验到城镇生活的反差后,其人生观、价值观便发生变化而无法抵御物欲的侵蚀,加上网络交际手段的便捷给第三者“插足”提供了条件和空间。
四是家庭暴力。在乡村,受思想、文化水平的制约,不少人无视妇女的独立人格,动辄对妻子辱骂殴打,尤其是脾气暴躁,不尊重女性的文化水平较低者,更容易施暴。越来越多的女性都意识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五是染有恶习,缺乏家庭责任感。虽然乡村经济快速发展,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健康文化生活相对贫乏,部分乡村青年容易染上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恶习,导致亲情、爱情被抛之脑后,造成婚姻关系恶化。
六是受经济危机影响,企业主经营失败。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境遇是婚姻维持的重要物质条件。近三年,受经济危机影响,横山桥法庭辖区内有多家企业主弃企避债,配偶要求离婚的案件出现快速增长。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办案原则。应尽可能从事理、人情、家庭关系、子女抚养的角度细致入微地做好调解工作。调解处理更加有利于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城乡的建设。
二是加强巡回办案和调解的力度。更加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弘扬社会正气,与基层组织互相配合,努力化解婚姻纠纷,消除影响婚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婚姻家庭氛围。通过“法治大讲堂”、“道德讲堂”等载体,利用乡镇集市、农村庙会、法制宣传日、法庭开放日等有利时间节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性。
四是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村民培养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在市场经济中“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笑贫不笑倡”等旧有的婚姻家庭观又有所抬头,亟待建立新的婚姻家庭观念。特别是乡村妇女一方面要自强、自立、自重、自爱,另一方面要树立以家庭为重,甘于奉献的思想,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