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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遭遇男方多次骚扰,女方怎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发布日期:2014-08-28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咨询:我正与丈夫闹离婚,并搬离家中另行租房居住。现已在法院起诉,法庭调解无效,他三天两头跑我的住处和工作单位来闹,还动手打我。请问我怎么能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问题解答:目前能回避就回避,不能回避就报警处理。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尚未构成治安违法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施暴人予以书面告诫;你也可和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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