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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年庭基础上,市中院扩展成立“家事庭”
发布日期:2014-08-2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适应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院在原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基础上,更名成立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

  原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未成年人的综合审判工作。新成立的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则是在原有职能基础上新增了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的审判职能。

  据了解,设立“家事法庭”是和国际接轨的做法。在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模式上,有相当多的国家采取了集中专门化的审理模式,如日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都设有专门的“家事纠纷法院”或“家事纠纷法庭”。

  市中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庭长吕捷说,以往,处理家事案件无相应的审判程序、无独立的审判机构、无专业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纠纷的处理效果;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案件处理需要家庭积极配合,成立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和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的专业化归口审判,更有利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来常调研时,对市中院设立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的一系列做法表示高度肯定,并认为此举代表了全国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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