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巡视公告 (2024-06-05)  ·常州市妇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 (2024-05-2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妇女维权 > 内容
小心遗赠会过期
发布日期:2014-07-15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简介:

女士的父母都是军人,从小她就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她疼爱有加,她对两位老人也是感情深厚。长大成人后的李女士很是孝顺,常常去看望爷爷奶奶,照料他们的饮食起居。老两口年事已高,由于担心百年后子女会因为财产继承问题起争执,也出于对李女士的疼爱,2008年,两位老人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书,明确表示在爷爷李某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归李女士所有。遗赠书一直由李女士保管。

2010年,爷爷李某去世,李女士考虑到奶奶还在世,为了让老人安心,她没有急于要房子,她认为自己有遗赠书在手,房子一定是她的,所以一直到2012年奶奶去世,李女士才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房屋管理处的人告诉她遗赠书已经过期了,房子不能过户了。如果李女士还想得到房子,就必须先征得爷爷奶奶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意,让他们配合她办手续。

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公证过的遗赠书怎么就没用了,遗赠还会过期么?

专家点评:

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并决定自己去世后哪些人可以得到这些财产。不过,接受财产的人不同,接受的方式也有所差别。把财产留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属于遗嘱继承。但如果把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那就是遗赠。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要用遗赠的方式。继承和遗赠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一个是“被动接受”,一个人是“主动接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需要做任何表示,就可以接受继承,所以说这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而遗赠则不然,一个人想要得到别人遗赠给他的财产,就必须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主动”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会被视为放弃了遗赠。

明确表示自己接受遗赠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召开家庭会议,告诉所有与遗产有关的人自己愿意接受遗赠,为了防止有人反悔,能写下确认书最好。再比如,写下关于接受遗赠的书面材料,去公证处公证,然后将复印件交给各个法定继承人。总之不能怕麻烦且要尽快实施。

法律链接: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