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13年8月27号市妇联维权中心接到市民求助热线,说自己邻居家有一个孩子经常被家长关在家中毒打,打得遍体鳞伤,曾报过警,但家长从派出所回来仍不悔改,自己实在看不下去,想到向妇联求助。
办理过程和结果:
市妇联维权中心接到该求助热线后立即向市妇联权益部汇报。市妇联对此案很重视,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核实情况。据了解,受害儿童叫晨晨,今年4岁,父母分居,随父亲生活,居住在戚墅堰区河苑新家园,经常遭到父亲及与父亲同居女子的毒打,孩子被打得受不了,曾偷偷跑出向路人求助。戚区街道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曾传唤孩子家长到派出所,孩子父亲在派出所认错态度较好,但回家继续打孩子。对此,市妇联会同戚区妇联、戚墅堰街道、河苑社区在戚区街道派出所的协助下,再次传唤孩子家长,对孩子家长殴打孩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派出所向孩子父亲开具“家暴告诫书”,最终孩子家长承诺不再殴打孩子。后市妇联维权中心与孩子的生母魏女士取得联系,得知孩子已被其接回生活,但孩子心理已经产生阴影,晚上经常做噩梦,没有安全感,魏女士已准备通过诉讼结束这段婚姻。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就魏女士提出的离婚诉讼相关问题给予了解答,针对孩子受暴后产生的心理问题,建议魏女士带孩子到维权中心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免费心理疏导,让孩子尽快走出阴霾,重享天真快乐的童年。
工作启示:
涉及儿童家暴问题是家庭暴力中的“隐形”问题,绝大多数家暴案件中都存在对儿童的家暴。但涉及儿童家暴问题发生率高却发现率低,其呈现复合性、隐匿性、多样性的特点。复合性是指存在儿童家暴的家庭常常伴有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儿童家暴往往并不独立存在。隐匿性是指源于我国的传统观念、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社会环境等因素,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儿童家暴的情况还是极少数。多样性是指未成年人家暴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传统的打骂是暴力,忽视、目睹父母打架也是暴力,同样会对孩子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以往经验,对儿童家暴案件的处理存在三大难点,一“发现难”,儿童年幼,遭受家庭暴力时常无法自行向有关部门求助,二“执法难”,按照目前的相关法律,对儿童遭受家暴案件如达不到行政,刑事处罚程度的,都以教育训诫为主,施暴方往往当场认错,但事后依旧,导致案件反反复复,难以根本解决。三“回访难”,发生此类恶性家暴案件的家庭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难以跟踪及回访,无法对其家庭成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本案处理结果也为类似儿童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首先,构建多渠道发现及处理机制。当您或您身边的邻居、朋友、甚至陌生人有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要及时报警,或者通过拨打12338维权热线求助,妇联组织将会协调公安、街道等相关部门共同帮助您依法维权,防止家庭暴力危害后果的发生。其次,充分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本案中起到关键作用,对于屡教不改的施暴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既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又避免施暴者存在家暴行为无人可管的侥幸心态,有效保护了受暴儿童的合法权益。第三,重视心理干预在儿童暴力案件中的作用。儿童暴力问题对儿童造成的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身体的创伤容易治愈,而心灵的创伤却容易被忽视,处理不当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我们应重视对受暴儿童的事后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尽量将家庭暴力对儿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市妇联组织设置了心理疏导和咨询职能,受暴儿童或家长可以到妇联组织寻求帮助,我们将尽心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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