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见到犯人紧张、第一次上庭茫然,到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常州市检察机关“三年岗位练兵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武进区检察院女检察官、“80后”丁莉笑言:“我这也算是三十而立了。”
美在钻研 努力成为检察业务行家
从高中起就立志成为一名检察官的丁莉,历经4年法律专业的大学学习后,顺理成章地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
丁莉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颇为复杂,“被告有好几个人,庭审时面对一排律师,真的蛮紧张。”凭着扎实的法律基础,丁莉很快定下心来,并渐渐找到感觉,打了一场漂亮仗。
在公诉科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丁莉勇挑重担,办理了一系列故意杀人、贪污受贿和非法经营案件,平均每年办理批捕、起诉案件1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全部得到了有罪判决。
2009年,丁莉调至监所检察科工作,主要负责驻看守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为了能够较快熟悉业务,她主动深入看守所了解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看守所民警沟通,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同时,丁莉还大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她的推动下,武进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使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2010年,丁莉所撰写的《武进区检察院推行“三三制”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效果》等简报,先后被省检院、高检院转载和录用。“三三制”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式也得到了各级的认同和肯定,并在2011年获全市创新创优二等奖。
美在柔情 帮助未成年犯重拾自信
“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一次犯错并不要紧,只要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前途还是一片光明的。”这是丁莉常说的一句话。
因为工作关系,丁莉经常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实,不少犯错的孩子,往往是一时冲动。法条是冰冷的,但作为检察官的我们要通人情,恤民生,广泛播撒法治的阳光。”因此,为了那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为了挽救孩子们可能破碎的未来,风雨里、烈日下,丁莉那瘦弱的身影总是在忙碌。要么忙着见当事人,要么去学校了解情况,有时甚至要遭受被告的辱骂……
付出总有回报。未成年在押人员小范曾经对丁莉说:“以前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觉得我的人生就这样毁了。但今天听了您的话,我对以后的生活又充满了信心和勇气,我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丁莉告诉记者,当她听完小范说的话,自豪感油然而生。
在丁莉看来,自己的工作不在于办了多少案件、监督了多少人,而在于感化、挽救了多少人。丁莉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定要与成年人区分对待。她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越来越完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会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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