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巡视公告 (2024-06-05)  ·常州市妇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 (2024-05-2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实施 > 内容
江苏: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发布日期:2013-07-29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交流会27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组长李小敏,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小敏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治家庭暴力的治本之策是法治,通过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家暴行为的发生。防治家庭暴力,要树立保护弱者、保障人权的工作理念,强化不容忍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意识,依法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要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协调推动作用,发挥各方面力量的参与作用,共同防治家庭暴力。

  甄砚说,群众遇到家庭暴力,首先投诉求助的是社区警务室的110,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行为出具告诫书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解决了对家暴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救助的途径与方法问题,是行政、司法、人民团体共同干预家庭暴力的创新实践与重要突破,有助于实现由事后惩治救济到事前防范制止,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