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丈夫因车祸致性功能障碍,妻子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纠纷案件。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事故责任方按责赔偿妻子精神抚慰金。
2010年12月,某公司职员王某驾驶公司的商务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三轮车主孙某及车上乘员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汽车驾驶员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三轮车主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客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本应就此了结,谁知李某在事故中下部受伤,经治疗多次没有效果,后经鉴定部门鉴定,李某因交通事故致“影响阴茎勃起功能”,构成十级伤残。眼看一个家庭的幸福就此蒙上阴影,李某的妻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驾驶员王某所在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经审理,法院认为此次交通事故导致李某“影响阴茎勃起功能”确属事实,构成其十级伤残,这一事实不仅侵害了当事人李某的民事权益,同时也侵害了其妻子享有夫妻正常性生活的民事权益,故李某的妻子有权要求造成损害的责任法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根据李某的伤残程度及事故责任,酌情确定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陆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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