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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妇女维权工作需要“全民普法”——天宁法院邵洁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区人民法院专家志愿者队伍作为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成立初始最早加入的志愿者队伍之一,其专业咨询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很多来访者慕名而来。该院审监庭副庭长邵洁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提起法官,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威严,那是手持天秤屹立于神圣法律殿堂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群人,“亲切”二字似乎离他们很远,但邵洁却是个例外,极具亲和力的微笑,富有磁性的轻声低语,超于常人的极致耐心,不似一个威严的法官,更像一个真诚的朋友。

做一个有“亲和力”的法官

有“亲和力”是领导、同事、朋友、当事人对她的一致评价。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民事案件数量多,琐碎而复杂,但从事民事审判十几年,她从来没有发过一次火,对少数当事人的过激言行也总是抱以宽容的心态,“有些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常常觉得自己受了怨,心里有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她把所有的委屈放在心里,把真诚和微笑留给了当事人。为了进一步落实“为人民司法”的原则,09年初天宁法院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需要找一位有经验、有耐心、专业知识过硬的法官负责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工作,邵庭长是不二人选。一年来,她每天平均接待当事人70-80人次,最多的时候达到140多人次,一天下来嗓子都哑了,但看到通过解答很多当事人了解了法律知识甚至直接化解了矛盾,就觉得付出的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以前老百姓对法院有距离感,是从前的衙门,我们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就要营造一种亲切的氛围,让老百姓和法院能够零距离接触。”

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仍属于弱势群体

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邵洁发现虽然社会各方面进步很快,但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仍属于弱势群体。传统的思想观念、社会不公平待遇等,都制约了妇女在社会活动中的发展,部分妇女家庭地位低,文化程度不高,又不太接触法律,婚姻家庭一旦发生矛盾,不能采取智慧的方法去解决、不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常常造成不良的后果。此外,现代价值观念的转变也是引发婚姻家庭矛盾增加的重要因素,如从前被大多数人认为不耻的婚姻“出轨”问题,现在却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宽容,认为这是时代的进步、人权的体现,值得我们深思。因此,在当前的社会现状下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还要社会长期共同的努力。

回想起在维权中心当志愿者的两年,邵洁颇有感触,“指导妇女在婚姻纠纷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她一直以来秉持的原则。和法院相比,维权中心的接待工作较为单一,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来访者多为女性同胞,二是咨询的种类以婚姻家庭纠纷为主。每次接待来访者邵洁都会从法院审理案件的角度给予指导,告诉她们面对家庭暴力、配偶有外遇等情况下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她认为“妇女维权不能只靠宣传,而要进行全民普法,法律意识提高了,侵权的案件就少了,需要维权的情况自然也就少了”。

不只关注法律维权的过程,更要关注影响

在工作中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在生活中她是一个称职的好妻子、好母亲,女性特有的细腻敏感让她在面对婚姻家庭问题时,不仅关注到法律维权的过程,更关心由法律维权带来的后果,尽可能地维护女性同胞的最大利益。在维权中心接待的来访案件中,有一件让她至今仍印象深刻。那是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一对夫妻因玩电脑发生争执,男方一时冲动拎起开水壶将开水泼在了女方身上,后经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已达轻伤级别,女方因此提出离婚并且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男方刑事责任。考虑到父亲被追究刑事责任势必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学习和就业,思索再三,邵洁详细给女方作释疑工作,站在有利于她今后生活的角度给她分析利弊,最终女方放弃了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只提起了离婚和民事损害赔偿两项诉求。从法官的角度,男方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对于女方及子女今后的生活是弊大于利,由此,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结果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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