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我在三年前抱养一女婴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孩子现在不好上户口,也因这孩子家里不和,孩子也和我不亲,甚至为她我老公差点和我闹离婚。我不知该把这孩子怎么办,孩子我们俩也不能管,我该怎么办?
解答:三年前的“抱养”是否已经完成法律上的收养登记手续?如果完成,你们就是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果想解除抚养关系需要看你们与送养人原来是否有收养协议。法律上不允许合法的收养人反悔、将孩子送回生父母处,对成年的养子女可以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当初孩子的生父母是谁你并不知道,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这孩子是弃婴,由他们送往社会福利机构。 最后,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你和爱人在收留这个孩子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孩子不是小猫小狗之类的宠物,想要的时候就要,不想要就丢掉。(溧阳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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