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和男友同居到第4年时,她被查出患上了肝病。经过几次住院治疗,仍不见好转。这是男友非但没有照顾她,反倒因为害怕被传染离她而去了,张小姐觉得两人毕竟像夫妻一样生活了四年,男友应该对她尽一定的扶养义务,但实际上,她的想法却没有办法实现。因为同居关系没有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同居关系中的扶养、继承、共有财产认定等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在婚姻关系中,丈夫当然不可以遗弃生病的妻子,这是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的要求,但未婚同居的情况却完全不同,法律无法强制张燕的男友照顾她,只能在分割她们的共同财产时,给予她适当的照顾,要求张燕的男友一次性给她一些经济上的帮助,但这些恐怕都难以满足张燕经济、心理和感情上的种种需要,更不要抚平她因此所经历的伤痛了。
而且就算是分割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中的分割跟婚姻关系中的分割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无论差距多大,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中只有“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所谓“共同所得的收入”,是两个人一起经营或者一起劳动所得到的收入,所谓“共同购置的财产”,则是两个人一起出钱置办下的财产。除此之外,一方单独的收入和财产都是个人的。
不难看出,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律的保护可以说是有条件的,而且还比较苛刻,所以在选择未婚同居时, 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担心自己的财产受损失,不如索性AA制。如果想增加共同财产,就要多进行了一些共同经营和共同劳动,共同购买大件物品,置办财产时,也要留好购买单据和出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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