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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亲生女与继女之间的继承风波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例:

当再婚夫妻缘尽,因为再婚而形成的继父女关系也会随之消失吗?陈晓露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她在父亲陈庆元去世后,独自领走父亲的遗产,本无可厚非。然而,陈晓露没想到,她竟被“曾经”的妹妹刘雯告到了法院。

这件事还要从1994年说起。那一年,陈庆元和一位名叫张苗的女子再婚。两人带着各自的女儿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当时,陈庆元的女儿陈晓露14岁,张苗的女儿刘雯9岁。为了让再婚家庭关系和睦,陈庆元和张苗都很关心对方的孩子。刘雯很快接受了陈庆元做自己的父亲,可陈晓露却一直对张苗有成见。第二年,陈晓露便申请住校,不再回家居住。

一个是再婚妻子,一个是亲生女儿,陈庆元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唯一令他欣慰的是,刘雯一直乖巧听话。在相处的十几年里,陈庆元和刘雯的父女感情越来越好。2008年,刘雯大学毕业,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每个月发工次后,她都会买些小礼物送给父母。而每当陈庆元生病时,刘雯更像新生女儿一样在病床前照顾。这样时间长了,张苗就有意见,嫌陈晓露不管父亲,为此,两人经常吵架。在2010年初,两人协议离了婚,父母离婚后,刘雯自然是跟母亲住在一起。但她每隔两天就会去看看陈庆元,她和了陈庆元依然以父女相称。

20106月,陈庆元病重住院,不久,便离开了人世。陈庆元去世后,陈晓露抢着给父亲办完了后事。但刘雯没想到,陈晓露私自取走了父亲的银行存款,她还去父亲单位,领走了住房公积金和抚恤金,一共13万元。于是,刘雯将陈晓露告到了法院。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疑问:陈晓露可以独自继承父亲的遗产吗?陈庆元和张苗离了婚,陈庆元和刘雯之间的继父女关系,还受法律的保护吗?

判决:

法官表示,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刘雯和陈庆元在一起生活十几年。两人已形成了抚养关系,所以刘雯应该和陈晓露一起继承陈庆元的遗产。201112月,法院判决,两人各自继承遗产6.5万元。

分析:

如果陈庆元和张苗没有离婚,刘雯是可以继承陈庆元遗产的。在这个案子中,陈庆元和张苗已经离婚了,刘雯为什么还能继承遗产呢?

法官解释说,在很多人看来,刘雯和陈庆元的继父女关系,是依附陈庆元和张苗的婚姻而存在的。的确,如果张苗不和陈庆元结婚,刘雯不可能成为陈庆元的继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曾做出过批复:对于再婚家庭而言,一旦继父母和继女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抚养的关系,这时,抚养关系就不再依附于婚姻关系。所以,再婚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成年人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赡养。也就是说,在陈庆元和张苗离婚前,刘雯和陈庆元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两人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这种抚养的事实既然形成,便不会消灭。即使后来陈庆元和张苗离婚了,他和刘雯之间的抚养关系依然存在。刘雯一方面应该继续赡养陈庆元;另一方面在陈庆元去世后,也有资格去继承陈庆元的遗嘱。因为陈庆元在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他的13万元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按照规定,陈晓露和刘雯属于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在多数情况下,同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刘雯和陈晓露各继承6.5万元。 (溧阳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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