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显示,近6年来,深圳市女性犯罪的比率与数量都呈上升趋势。据调查研究,深圳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性杀人案件之中,感情纠葛是犯罪起意的主要动因,而且受害方多为与丈夫有暧昧关系的第三者。 女性犯罪率上升,从表面上看,感情纠葛是主要动因,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很多感情纠葛缘于女性对生存发展环境不优的焦虑。办案检察官们普遍反映,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自身的权益本身就易受到侵害,特别是在女性缺乏谋生技能、缺少感情依靠的时候。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不良的社会风气,常易成为促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推手。在深圳这座移民城市,当感情生活受到威胁时,她们没有更多的途径保护自己,一旦感情用事,有的就会选择很极端的方式来处理。因此,如何改善妇女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让她们活得更有尊严,是实现社会文明和谐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首先,要切实解决影响女性生存发展的社会问题,关键要改变目前资源配置中的男女不平等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给女性提供同等的升学、就业和提升的机会。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城乡基层组织和各社会团体的作用,提高《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女性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女性权益,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为女性提供基本生存和参与竞争的条件。 其二,设立公共教育平台和服务载体,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和心理素质,培养女性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广大女性学会通过合法的途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在全社会倡导关爱女性、尊重女性的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和打击歧视女性、同工不同酬、婚外情、性骚扰等不良风气和违法行为。对女性更要实施法律救济与制度关怀,帮助女性认识自我,让女性从内心真正坚强和成熟起来,其实是对女性最好的保护。 社会和家庭都应该给予女性更多的关爱。正像检察官王静波所言,“婚姻及家庭的幸福,对一个女性而言,至关重要。社会、家庭多关爱她们,也就能反过来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温暖、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