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礼嘉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因贩毒罪获刑四年,由于系怀孕妇女,暂予监外执行一年。考虑到刘某已在家待产,行动不便,近期,礼嘉镇妇联、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前往湖塘国际公寓探望并慰问。在听取刘某最近思想状况的汇报后,礼嘉镇司法所、妇联向其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以后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在如此认真用心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的工作态度的感召下,刘某也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及时报告动态,积极汇报思想,做一位积极乐观向上的好母亲。(武进礼嘉镇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