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规划实施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女性社会组织 巾帼志愿 儿童工作
通知公告: ·常妇〔2024〕13号关于选举常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常州市妇联第十七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2024-09-04)  ·巡视公告 (2024-06-05)  ·常州市妇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 (2024-05-2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妇女维权 > 内容
溧阳市南渡镇妇联成功调解一起意外事故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1-10-18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啊。“2010913号,这样的一幕发生在溧阳市南渡镇,当事人张瑞良、周有来到溧阳市南渡镇政府要求帮助调解一起在工地发生的意外事故赔偿纠纷,南渡镇镇妇联彭秋艳作为溧阳市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参与了调解。

据当事人反映2011819晚上2000,张瑞良在承包方周有所安排的工地住地因个人原因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有立即组织将张瑞良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诊断张瑞良多处发生骨折,经治疗后,张瑞良生活仍不能自理。其侄子陈云要求周有予以20万元赔偿,周有认为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经多次交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在详细倾听了事情发生的始末后,调解员认为张瑞良在非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意外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周有也负有一定责任。于是调解员与周有进行了单独沟通,并对伤者家属陈云做了思想工作:伤者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深表同情,但是补偿要求应该合理;同时也要看到这次事故发生后,周有一直是同情和体恤的,是有积极解决矛盾的愿望的,希望伤者能够适当考虑。

最后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偿协议:周有除支付一万元医药费外,另补偿七万五千元补偿费。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溧阳市妇联供稿)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单位: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81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5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