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数据
2011年上半年,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咨询593件。其中政治权利类1件;婚姻家庭权益类386件,占信访总数的65.1%;劳动权益类37件,占信访总数的6.2%;人身权益类26件,占信访总数的4.4%;财产权益类37件,占信访总数的6.2%;文化教育类6件,占信访总数1%;综合类100件,占信访总数16.9的%。为妇女群众提供婚姻家庭咨询490件,法律咨询550件,开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书13件,转办法律援助案件3件。从统计数据来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咨询高居首位。
二、婚姻家庭关系中呈现出的新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也对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稳固提出新的挑战,它的发展趋向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新包办”型婚姻。
包办婚姻曾是封建社会的产物,自由恋爱是社会进步,摆脱传统束缚的完美婚姻象征。然而,社会转型时期的形势发展,找对象成了难事,使“新包办”型婚姻随之产生。都市女白领这个原本婚恋市场“绩优股”群体,如今遭遇结婚难,所谓的女性“剩女”,不知何处觅芳草;下班后蜗居的宅男宅女们,被爸妈服侍的舒舒服服,在电脑上乐此不疲,已经懒得交友恋爱。儿女们的婚恋成为当今父母的头等大事,由此出现了父母亲友代孩子找对象现象。在常州市举办的各种相亲征婚活动中,由父母一手包办为儿女挑对象的场景比比皆是。还经常有一些来访来电,责问妇联怎么不管管男女情爱的事情。
(二)、“合同”型婚姻。
亲身经历过婚姻的阵痛,使离婚或丧偶的对婚姻产生了负面及不信任心理。但现实生活中又离不开伴侣,尤其是中老年人更是需要陪伴。再婚会遇到阻碍,受儿女的影响、亲朋的影响、经济的影响、社会的影响,迈出这一步太难了。于是,一些人为慎重起见,“结婚”不登记,双方约定,合得来就做夫妻,合不来就分道扬镳,谁也不影响谁。只是这种面和心不和的同居,当遭遇到拆迁、生病、经济困难等问题时,一纸“合同”是否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面子”型婚姻
夫妻在事业上拉开距离之后,一些“成功人士”把婚姻视为摆设,供外人参观,无论如何不愿因为婚姻家庭问题影响了自己的前程,或者自己的隐私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话柄,宁可身受苦,不可脸受热。即使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也只能忍着,不敢提离婚;还有的夫妻一方有权有钱了,经不起社会上的诱惑,在外面包养小三,享受情人的服务,形成家外有家的局面,另一方即使知道也奈何不了。一些当事人内心非常痛苦,又无处倾诉,心情十分郁闷。
(四)、“双闪”型婚姻
如今人们的思想较过去开放,因生活节奏快,连恋爱婚姻的程序也变得更加便捷速成,而个性化的时代也强化了个人“跟着感觉走”的意识。时下,“闪婚”成了年轻人的一种时尚,闪电般的相识,闪电般的爱情火花,闪电般的结婚。还有闪电般的离婚。两个家庭背景及文化涵养完全不了解的人,凭着一面之缘和相互一笑的好感,快速走到一起,有太多来不及了解和交待的事情,缺少了恋爱时期的“性格婚检”,有可能直接导致夫妻间的信任危机,致使激情过后,责任无处安放。
三、婚姻家庭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婚姻家庭问题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城乡家庭都普遍存在,归纳起来,有这样几方面比较突出,它直接影响着婚姻家庭关系。
(一)、夫妻对待矛盾纠纷的态度成为婚姻家庭和散的关键
现代婚姻家庭关系的矛盾呈多元化上升趋势,面对分歧的态度,有10%左右的人选择大吵大闹,将矛盾激化;有20%左右的人顾及名声和面子而冷处理;采取主动方式,化解矛盾尽量与对方和好的占30%;采取过不下去就离婚等简单、冲动方式处理的占20%;还有一部分人采取分居,暂时回避矛盾,再看有无和好的可能;大约有20%的人为了子女或其他原因而勉强维持婚姻关系。夫妻之间不和,交流沟通的渠道不畅,双方家长还火上添油,使家庭纠纷愈演愈烈,缺少第三方或相关组织出面充当娘舅,为其把脉化解矛盾。
(二)婚外情、家庭暴力成为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导火索
这二类问题,对婚姻家庭的杀伤力已越来越大,并呈上升态势。今年上半年家庭暴力案件90件,占信访总数的15.2%。施暴者主要为男性,行为上我行我素,完全不顾及家人的感受,直接的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它不仅给家庭成员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对孩子的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经常有来访者向我们哭诉求助,希望妇联能制止其行为,挽救她们的家庭。
(三)经济困难成为婚姻家庭走向解体的又一诱因
在中低收入人群中,要顾及到房子、孩子、医疗等方面的开支,是比较困难的。生活目标和现实收入的差距,影响到夫妻间的感情和情绪,别人能过好日子我们为什么无能,这种攀比心态加剧了分歧的扩大,为了柴米油盐的细小事情,也会吵闹不休,使得夫妻感情越来越淡,甚至达到相互无法容忍的境地。还有一些妇女经济地位不如男方,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婆婆家人的白眼等现象发生。
(四)性不和谐成为婚姻家庭关系僵冷的潜在杀手
长期以来,人们用生育行为取代性行为,性问题一直是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问题。有些已生育孩子的夫妇,因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紧张,心情压抑等原因,对于有没有性生活,性生活的质量等问题采取冷漠态度。还有的年轻人,业余时间都泡在电脑上,对性生活没有兴趣,成为事实上的无性婚姻。来访中也有女性反映,一些男方热衷看黄带,追求低俗的刺激,有性变态倾向。这些当事人苦不堪言,又无处倾诉,非常痛苦。
四、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
婚姻家庭问题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妇联主动参与,借力、借势、借智,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之路越走越宽,使越来越多的婚姻家庭矛盾得以化解。
(一)、注重观念创新,拓宽调解工作思路
一是树立家庭婚姻伦理观。婚姻家庭多元化的趋势,婚姻家庭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利用“3.8”妇女节、“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三八”维权周、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面向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开展贴近妇女需求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在家庭成员之间,夫妻恩爱要平等,孝敬父母要贴心,教育子女要有心,婆媳相处要宽容,兄弟姐妹间要谦让,持家立业要勤俭,有事共商要民主,生活文明要守法。
二是树立多元化调解理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百名女律师、心理咨询师牵手巾帼维权站”志愿服务活动。开设婚姻家庭指导,心理咨询疏导等服务项目,开展信访联接、纠纷联排、信息联通,实行维权服务联动。与司法部门对接建立情况反馈、排查报告、联席会议、跟踪回访、卷宗归档等五项制度,合力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的调处,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三是树立协调联动调解理念。把妇联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通过与司法、公安、法院联合开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出台《常州市家庭暴力110接处警规范细则》,共建“警民联调室”,探索建立“网上聊天室、温馨庇护站等创新的做法,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对接途径,成功调解了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市妇联调委会共调解16件,其中常州中院二审“诉调对接”委托案件5件,成功率达70%,大大增强了妇联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二)、注重方法创新,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市妇联实现了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的有机结合,面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的问题,3名专职调解员,48名特邀调解员和16名检察官、法官等兼职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凭借专业的调解方法,规范的调解程序,娴熟的法律知识,为形形色色的婚姻家庭问题把脉号诊,将一次次剑拔弩张转化为笑泯恩仇。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十二字调解方针,即“善准备、查事实、控火候、广宣传”,通过“望、闻、问”等方式,审时度势地把握案情,对症下药,解疑释惑,为双方当事人指明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方向。达到调处一起,普法一片的效果。婚外恋及第三者插足,是婚姻的一大杀手,也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外来务工人员王某与妻子韩某就曾遭遇这样一场“婚姻风暴”。王某与韩某结婚4年多,感情一直不错。不料2010年底,王某与常州本地一位经济条件优越的女子刘某相识,两人很快发展为婚外情。韩某得知后,与丈夫进行了沟通。迫于妻子的压力,王某同意与刘某分手,但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却始终不能彻底解决,最终不得不求助于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对两人进行了耐心劝导,并妥善解决了经济纠纷,王某与韩某夫妻俩也重归于好。 (三)、注重形式创新,拓展调解工作平台
广泛吸纳社区干部、退休律师、党员为维权志愿者,综合运用调解会、座谈会、社区维权信箱等方式,使“矛盾不出村(社区)、化解于萌芽”。抓住“妇女议事制度”在全市普遍推广的契机,以婚姻家庭矛盾的典型案例和文明家庭的先进人、先进事为议题,邀请维权志愿者和社区党政干部参与,帮助广大群众在“议”中明事理,在“议”中解矛盾,在“议”中促和谐。同时,开展深入社区“走百访千解民忧”、百名女律师、百名心理咨询师牵手巾帼维权站等主题活动,及时把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
五、信访工作的相关建议
市妇联信访和调解的来访者咨询,主要集中在婚内沟通、家庭暴力、第三者及离婚相关问题的心理调节和权益维护等问题上。有修好愿望的,来访者会针对自身的困惑主动前来寻求专业帮助,我们每周安排婚姻家庭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为有需求的来访者通过一对一的接待模式和私密空间的人性化设计,为当事人提供答疑解惑的平台,不仅保护了当事人来访的隐私权,也提高了当事人的安全感。部分来访者基本上通过一至两次咨询后都有很好的效果,其认知度有明显的积极改变。然而,能主动前来接受专业咨询的人数还不是很多,虽然人们正逐步趋于对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的认同,由于受文化传统的影响,依然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固化观念,出现心理问题时,宁愿自己去面对困难,也不愿意求助专业心理咨询。存在着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的呼声较高但有效需求不足的“冰火两重天”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全社会应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在人们心理层面上的救助。维系稳定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不仅是个人的意愿,也是社会的责任。提高个人的素质起步就能带动整个家庭文明的提升。要改善夫妻关系、和睦家庭氛围、让离婚选择更趋理性,疏导环节势在必行。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困境夫妇了解合理处理婚姻关系的方法和技巧,提高面对婚姻逆境的处理能力。为更多的小家庭撑起一把“保护伞”,挽回曾在破裂边缘的婚姻,就是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拓展服务路径,多部门联手,探索新领域。通过更多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更多的心理志愿者,把专业服务辐射到其它相关部门,延伸到社区、乡村、家庭,让更多的人了解婚姻家庭和心理咨询是怎么回事,了解与婚姻家庭有关的各项法律规定和自我保护知识,了解排解压力解决家庭纠纷的方式方法,提高当事人处理纠纷、改善家庭关系和家庭面对逆境的处理能力,以及积极面对生活和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使心理咨询专业服务能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的老百姓心灵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