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妻董某离婚,审理中董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在银行的存款38000元。李某否认有存款,经董某的申请,法院依法进行了查询,经查李某在起诉前二天将该存款取走。
【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离婚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董某的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李某应当少分或不分。法院依照《婚婚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李某仅分得夫妻共同财产38000元中的1200元。(金坛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