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儿子拉扯长大且成家立业,如今,三个儿子却把老母亲视为累赘,谁也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年过七旬的老母亲面临着被抛弃的尴尬局面。无奈之下,这位伤心的老母亲只得把三个不孝的儿子告上法庭,依法为自己讨回公道。2005年5月20日,某地人民法院对“母告儿”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三儿不养老母 这位被三个儿子抛弃的老母杨某今年已是72岁高龄。自从小儿子成家后,杨某和老伴谭某便与三个孩子分了家,在老两口相互搀扶之下,靠种点庄稼、喂点鸡鸭过日子。1996年,杨某的丈夫病亡之后,体弱多病的她干起农活不是十分方便,杨某向三个儿子表示自己年老体衰,干不动活,希望儿子们提供衣食。 不料三个儿子拒绝了老母亲的提议。善良的老母亲只好求助村里的干部,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当即要求三个儿子提供粮食和住房。但是三个儿子仍然置若罔闻,拒不提供粮食。带着满腹辛酸,杨某只得拿起锄头,刨地种粮过日子。 老母身心痛苦 杨某种了几年地后,体力越来越差,有时刨一块地身上要疼几天。往日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儿子们对她并不关心,态度依然十分生硬。长期不主动打招呼,更很少对自己嘘寒问暖,几个儿子家做好菜好饭,杨某也很少有机会上桌。 但是更令杨某痛苦的是,儿子们不但对她冷言冷语,二儿子还对她拳脚相加。2005年2月,正是过春节的时候,二儿子因为生活琐事与杨某发生冲突,推搡中,杨某的左肱骨骨折,至今仍没有痊愈。生理上的痛加上心理上的伤让杨某感到十分痛苦。 拿起法律武器 在村干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2005年4月8日,满脸沧桑的杨某走进了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听了老人的讲述后,法官们立即开展了细致调查。于同月11日立案受理。同时,法院免去了老人的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入当事人居住的山区传达法律文书,对其三个儿子讲解了亲属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希望最大限度地调解矛盾。但是三个儿子对调解依然无动于衷。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法院决定开庭审理。针对老人缺乏法律知识,又无诉讼能力的情况,法院专门为老人联系好了律师予以法律援助。 依法讨回“公道” 法庭上,杨某的三个儿子显得极不自在。经过4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判决杨某的三个儿子每年各付给老人大米100斤,猪肉60斤,人民币60元,煤炭1200斤,并且医疗费由三个儿子承担。法官对殴打老人的二儿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目前,老人已经得到了部分粮食和猪肉。(溧阳市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