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丈夫瞒着妻子偷偷将一辆价值15万元的小轿车赠与红颜知己,妻子得知后,将丈夫及其情人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轿车。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丈夫购车的资金,来源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私自为情人购车的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情人辩称:“车子是他主动送给我的,我当时又不知道他已经结婚。”她应该属于善意取得,且车子已经登记在她的名下,原告无权要求返还。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为情人购买小轿车,数额较大,其无偿赠与小轿车的行为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因此是无效的。最终,法院判决返还。(金坛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