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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人寿保险如何分
发布日期:2011-06-30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丈夫买的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妻子。这份保险几年后就会有定期分红,由于保险的受益人是妻子,所以妻子就要求丈夫一次性支付给她预期收益40000元,双方就此产生矛盾。

【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现在许多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所以离婚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人寿保险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分割方式有两种:1、退保后分割现金。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但第一种方法损失较大,有时甚至连本金也收不回来,所以当事人一般选择第二种办法。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金坛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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