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丈夫吴某于2010年3月至同年4月,因和妻子徐某发生矛盾,便指使崇某、唐某、曹某、刘某作伪证,并伪造借条向法院提起4起虚假民事诉讼,将夫妻共有房产门面四间、商品房一套转移他人。案发后,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构成妨害作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妨害作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被告人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作了被告吴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金坛妇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