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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欺瞒病情 男子诉离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1-03-25  来源:妇联  浏览次数:  字号:〖

【案情】某与被告漆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3月相识,随后确定恋爱关系并订婚。2010年4月16日两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不久后,原、被告未举行婚礼就一同外出务工。2010年5月13日,原、被告同他人在一起吃饭时,被告突然神志不清、抽搐,送往医院诊治被诊断为癫痫病。后被告病情经常发作,在医院进行多次治疗。同年9月中旬,原被告一同结束务工回到原籍后便分开,不久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被告在相识时,被告方说过被告身体不好,经常头痛,但未明确其患的是癫痫病。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

【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到登记结婚,仅一个多月时间,双方了解不够就草率结婚,婚姻感情基础不牢。婚后不久被告癫痫病反复发作,虽然被告主观无过错,但对原被告的新婚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夫妻感情逐渐淡薄。在原告得知被告婚前就有癫痫病史后,更是对婚姻丧失信心,双方的关系更加恶化。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较短的共同生活过程中,不但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反而感情疏远,关系恶化以至分开。现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婚姻关系难以维系,应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金坛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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